商品期货品种扩容正在加速。
继4月10日中国证监会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早灿稻期货后,4月15日,再次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聚氯乙烯期货,这已是今年以来证监会批准的第三个期货品种。
与此同时,这也是继大商所在2007年上市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之后的另一合成树脂期货品种。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将逐步完善合成树脂期货品种体系。
同一天,郑商所发布通知,拟于4月20日上市交易早灿稻。分析人士认为,稻米市场引入期货,可以实现粮企的套期保值,同时完善稻米定价机制。
健全合成树脂体系
来自证监会的信息显示,聚氯乙烯作为五大合成树脂之一,广泛应用于建筑门窗、排水管道、电线电缆、薄膜包装等领域,是现代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材料。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聚氯乙烯行业发展迅速,2008年,我国聚氯乙烯产量和表观消费量分别达到882万吨、925万吨,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聚氯乙烯生产国和消费国。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开展聚氯乙烯期货交易,一是有利于健全我国合成树脂期货品种体系,促使期货市场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二是有利于优化聚氯乙烯的价格形成机制,指导聚氯乙烯上下游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帮助相关政府部门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变化趋势,及早采取调控措施,保障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市场的供求平衡;三是可以为聚氯乙烯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风险控制手段,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相关行业的稳步发展。
实际上,聚氯乙烯具备开展期货交易的基本条件,比如其国家标准明确,检测较为方便,易于标准化,且品质稳定,储存和运输条件相对简单。根据国家标准,聚氯乙烯可以分为SG0-SG9共10个型号,其中,SG5型号产品的消费量占聚氯乙烯消费总量的70%以上,价格代表性强。
另一方面,2007年7月31日,大商所上市了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交易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较为健全,市场运行平稳,这也为开展同属合成树脂的聚氯乙烯期货交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目前,大商所已经完成了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拟定了较为严格的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论证了梯度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遵照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选取了聚氯乙烯期货的交割推荐厂家和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