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9月国务院批准《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实施以来已经近6年,绝大部分涉棉企业进行了棉花质量新体制技术改造,根据进展情况,截至2010年新棉上市起,将只允许按新体制进行公检的大包棉(每包227公斤)流通。
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号棉期货合约也必须做出相应的更改以适应市场的更高要求;对于二号棉期货合约在2004年已经证监会批准上市,但当时由于条件所限未能上市,近年新疆多次呼吁上市二号棉期货,国家相关部门经过实际调研认为目前上市条件已经成熟。本文就一号棉的修改内容及二号棉上市的设计做简单的分析。
合约细化、适度从严 拉近期现市场距离
—— 一号棉期货合约修改内容介绍
一、修改背景
2003年9月,国务院、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实施了近6年,国内绝大部分涉棉企业进行了棉花质量新体制技术改造。根据进展情况,截止2010年新棉上市起,将只允许按新体制进行公检的大包(每包227公斤)流通。为此,交易所须在2009年11月挂盘2010年11月合约前修改现行棉花期货合约。这样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和变化,一号棉花合约的一些交易规则亦难以适应新的市场要求,必须进行相应的修改。
当然,目前一号棉合约也已经具备了修改的条件:
1、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大包棉加工改制进程较快,目前已达到年产量的50%以上,具备改制基础;
2、一号棉已经运行5年之久,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修改内容
图表1 一号棉期货合约规定修改对比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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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修改事项 |
原一号棉合约规定 |
修改后一号棉合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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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约交割标的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 细绒棉》(GB1103-2007)规定的328B级国产锯齿细绒白棉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棉花包装 》(GB6975-2007)规定的棉包型号Ⅰ规定(227公斤);且拟入库棉花须有经过出厂HVI检验的公检证书,每个交割单位中的每包棉花为同一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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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交割单位 |
20吨±0.5吨 |
方案一:保持不变 方案二:建议改为91±2包或182±4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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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交割仓库 |
河南(3座)、山东(2座)、湖北(1座)、安徽(1座)、江苏(1座)、河北(1座)共计9个交割库 |
在保留现有交割库的基础上,在江苏、山东主销区再各选择两个交割库,扩为13个交割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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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检要求 |
不要求入库前是否公检,每10包(不足10包按10包计)抽1包。 |
1、入库时重新公检,按逐包检验办法进行 2、重新检验后按新质检结果分级计价 3、新证书代表该包(批)棉花最终质量并覆盖原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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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仓单是否通用 |
棉花仓单通用 |
引入仓单不通用的原则 适用于《仓单管理细则》第十一条 非通用标准仓单是指仓单持有人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只能到仓单载明的交割仓库提取所对应货物的财产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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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配对原则 |
见《交割细则》中的配对原则 |
在原有交割配对细则上增加了详细要求: 1、持有交割月合约、标准仓单的卖方会员在提出交割申请时应提供能显示对应仓单的条形码信息。 2、对没有申请配对亦未平仓的合约,首先由卖方将用于本月交割的仓单于次日上午9:00放至会员服务系统,由买方自由选择配对,在上午11:30时以后买卖方的未配对部分才由计算机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原则予以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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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仓单有效期 |
C1类标准仓单的有效期至N+1年九月份合约的交割日之后第3个工作日(含该日); C2类标准仓单的有效期至N+1年11月份合约的交割日之后第3个工作日(含该日) |
自棉花生产年度起二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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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升贴水 |
马克隆值值为C级的不得注册仓单 |
马克隆值为C1级的不得注册仓单;马克隆值为C2级的每吨贴水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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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公定重量为20±0.5吨,且抽样总包数中含危害性杂物包数在10%(含10%,四舍五入)以内的棉花方可用于期货交割; |
每批公定重量为20±0.5吨,且抽样总包数中含异性纤维6%以下允许交割,6%-10%每吨贴水300元允许交割(数据再调研),10%以上不允许交割(按四舍五入计算);(有人提出增加短绒率限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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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年产锯齿细绒白棉从N+1年9月合约(包括9月合约)交割起,每交割月增加贴水200元/吨,即9月贴水200元/吨,11月贴水400元/吨;贴水随货款一并结算 |
方案一:从每年9月1日起,上一年度生产的棉花按规定贴水一个等级;(四级贴水800元) 方案二:从每年9月1日起,上一年度生产的棉花每月每吨贴水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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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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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改后的第一个挂盘合约:CF011(2010年11月) 2、交割月持仓限制、保证金/涨跌幅限制需配套修改 |
以上一号棉期货合约修改的内容均是围绕“以后只允许按新体制进行公检的大包棉(每包227公斤)流通”原则展开的,下面就几条重点内容做简要的分析。
1、交割单位
因为91包棉花是一辆汽车的装运量,182包棉花是一节火车的装运量,为了便利棉花的运输、检验、装卸、码垛等,将原来交割单位20吨±0.5吨(4手合约),拟改为91±2包或182±4包的方案得到重点推荐。
2、质检
修改后的质检标准对棉花加工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原来抽检的规定改为逐包检验办法进行公检,重新检验后按新质检结果分级计价,而且新证书代表该包(批)棉花最终质量并覆盖原证书。
修改的理由是:
(1)按照国际惯例的要求;
(2)为了更好的确保仓单的重量和质量。
3、仓单通用性
先前为了有效地促进棉花仓单的流通,解决投资者个性化需求的问题,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仓库的有效利用率,方便套利交易,一号棉花期货设计为仓单通用。(1)在棉花仓单注册环节,把非标准化的仓单统一转化为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与标准仓单之间的价差按照交易所规定的升贴水标准提前预支或预扣。(2)根据棉花生产年度和证检验证书的有效期,把棉花仓单分成C1类和C2类。类内棉花仓单是通用的。(3)仓单注销时,仓单持有人可根据《标准仓单持有凭证》中的标准仓单数量在同一品种、同一生产年份、同一类别的标准仓单里选择一个或几个指定交割仓库提取不同等级的交割棉花。
修改后的一号棉期货合约引入非通用标准仓单的概念,规定仓单持有人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和程序只能到仓单载明的交割仓库提取所对应货物的财产凭证。
改为仓单不通用有效的避免了仓单分类,以及在结算时溢短计价税收等复杂问题。
4、仓单有效期
原仓单有效期规定为:
(1)N年生产的、《公证检验证书》出具日期在N年11月30日(含该日)之前的一号棉标准仓单为C1类标准仓单,C1类标准仓单的有效期至N+1年九月份合约的交割日之后第3个工作日(含该日);
(2)N年生产的、《公证检验证书》出具日期在N年11月30日(不含该日)之后的一号棉标准仓单为C2类标准仓单,C2类标准仓单的有效期至N+1年11月份合约的交割日之后第3个工作日(含该日)。
拟修改为自棉花生产年度起二年有效, 简单的修改避免了c1类、c2仓单的分类,也解决了结算时的溢短计算及税收等不便;修改后延长棉花仓单有效期,防止了敏感月份逼仓,并适当扩大了现货企业参与面。
5、升贴水
一号棉期货合约在升贴水上的修改,源于:
(1)与上面仓单有效期的修改配套
这点在修改后的一号棉合约上增加的时间升贴水方面可以明显看出,不管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均以每年9月1日为基准,来计算上一年度棉花的贴水,使时间升跌水的计算更加简单明了。
方案一:时间升贴水:从每年9月1日起,上一年度生产的棉花按规定贴水一个等级;(四级贴水800元)。
方案二:时间升贴水:从每年9月1日起,上一年度生产的棉花每月每吨贴水40元。
(2)使得交割的升贴水规定更贴近棉花现货市场
a:原规定马克隆值为C级的不得注册仓单,修改后的规则有所放宽,马克隆值为C2级的可以注册仓单,但每吨贴水100元。允许马克隆值C2级注册仓单,可以有效增加仓单的注册量;也离现货市场更近了一步,因为据初步调查内地棉花C级要普遍多于新疆地区,这样修改后,能适度的增加内地棉花加工厂参与棉花期货交割。
b:在异性纤维检验方面,原规定抽样总包数中含危害性杂物包数在10%(含10%,四舍五入)以内的棉花方即可用于期货交割;而修改后的合约进一步细化、严格要求,在抽样总包数中含异性纤维6%以下允许交割,6%-10%每吨贴水300元允许交割(数据再调研),10%以上不允许交割(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一号棉修改后对涉棉企业的影响
1、有利于企业更注重商品质量和品级;
2、有利于涉棉企业棉花运输和节省运输费用,提高运输效率;
3、仓单不通用,增加了仓单的确定性,避免了结算时溢短计价税收等复杂问题;
4、扩大了市场基础,能适度增加可供交割量;
5、修改后的一号棉合约更加简洁,更便于涉棉企业参与。
总体来看,修改后的一号棉期货合约,适度细化、从严,但也更加简洁,便于涉棉企业的参与,增强了棉花市场的活跃性,使期货市场更加贴近棉花现货,拉近了期现市场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