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O》杂志认为,目前美国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正处于关键时刻。在今后几个月和几年内作出的相关决定对美国经济的复苏和美国能否在未来有能力保持其全球竞争力可能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史蒂芬·博伊科(Stephen Boyko)是这场辩论中的一个理性的声音,而且《SFO》杂志认为他提供了一条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的前进道路。《SFO》杂志在过去几个月刊登了他的三篇文章。博伊科将他的观点概括为建立在根据随机性(可预测性、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区分市场的基础上的全面监管方案。《SFO》杂志继续采访博伊科并总结为本文,力求对博伊科的观点进行更加全面深入的理解和阐述。
问:您认为美国的金融监管是否已经失败?
答:我不确定美国的金融监管是否已经失败,但是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对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的反应缓慢是肯定的。现行金融监管制度的缺点是,监管部门在一个三维的世界中采用二维的数据来进行监管,就好比监管部门在应该使用全球定位系统(GPS)的时候却使用平面地图,这怎么可能能够期望监管是有效的呢?
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架构是一个类似苏联(Soviet Union)的中央集权控制体系的分层次指挥和控制的系统。这个系统缺乏信息系统的反馈调整,因此,无法有效地解决信息时代(Information Age)所必然产生的复杂问题。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发现自己逐步无法应对全球市场对商品的日益增加的需求和更加复杂的金融创新产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采用一刀切的监管制度对充满风险与不确定性的金融市场进行监管。要通过这种监管方式建立一个有效的强大的金融市场所需要的监管资源是呈指数增加的,而SEC的监管资源的供应却只是线性的。这必将创造一个没有赢家的选择。
我们不能只是根据融资能力来提供金融安全保障,我们需要的是投资能力。在谈到这一概念,批评人士指出,你不能评估所有人,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我的回答是,每个人都应该也可以拥有驾驶执照,我们有能力评估每个人。用“太大而不能失败”来代替“太愚蠢而不能成功”绝对不是一个商业上可行的战略。看看通用汽车(GM)吧!
虽然每个人都在谈论股东权利,但是你不能让股东权利与股东责任是不匹配的,否则,不公平的补贴就将出现。这必将产生寻租或者搭便车,市场就会失灵,从而对私营部门给予了过多的不合理的补贴。
这和补贴奶农的价格支持很类似。如果你实行价格控制,黑市或者供应短缺必将出现;相反,如果你直接对奶农进行现金补贴,就会出现供过于求和产能过剩。这不是一个市场化的解决方案。同样,以保护投资者的名义对金融服务的价格进行限制是不对的。
问:美国政府很快将组成专门小组对银行业危机起因进行调查。这场危机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大有关系,该法案造成在美国股市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的公司数量急剧下降,大量公司转移到监管较为宽松的伦敦等地上市。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成功地”使得大型投资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枯竭。您是否认为该项法案是金融监管过度的典型例子?其本身造成的负面影响远大于正面影响,并导致全球性危机的降临?
答: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修补性的法案,该法案禁止一系列不可取的行为。决策者对其所面临的金融问题贴上“创可贴”,然后就得意洋洋地就宣布:“我们搞定了。”
SEC的乔纳森·卡茨(Jonathan Katz)在退休后写过一篇批评文章,认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徒增交易成本而已。虽然法案导致守法成本增加,但是它似乎没有有效地制止次级抵押贷款危机和伯纳德·麦道夫(Bernard Madoff)的庞氏计划的发生。
我关注的重点是在根据随机性(可预测性、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区分市场的基础上的全面监管方案,这需要针对资本市场的更广泛和更精确的数据管理。例如:国债市场是具有可预测性的;具有正现金流的大型蓝筹股具有稳定的概率分布,可以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创新型但是现金流为负的新创公司尽量降低现金消耗的速度,这些公司是不确定性的。一刀切的监管机制怎么能够有效地治理完全不同的市场呢?
就简单的经济学原则而言,金融监管应提供正的净收益,即监管收益要大于监管成本。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所有的商业活动都应该创造财富。如果不这样做的话,那么我们就违背美利坚共和国的基本原则。
这项法案产生寡头垄断,而不是竞争。迟早,它会成为“太大而不能失败”的保护伞。我坚决反对过度的监管,人们常说“过去的好日子”,期望严格的政府监管,如分业经营和利率上限,但是,事实上“过去的好日子”从未存在过。要求新的法律或者市场化改革的呼声此起彼伏,我坚信美国从不害怕竞争性的市场。
这并不意味着我欢迎大公司的竞争。例如,前财政部长亨利·保尔森(Henry Paulson)掌舵的高盛(Goldman Sachs)游说SEC将资本规则的杠杆上限从12比1变成40比1。资本杠杆是防止泡沫的断路器之一。大公司通过充分利用这项更改后的规则,使得交易速度急剧增加,因为每项交易所必需的资金数额降低了。这是次级抵押贷款泡沫形成的一个关键因素。
我认为这是SEC专员威廉·唐纳森(William Donaldson)在2004年作出的错误决策。他这样做,为了让房利美(Fannie Mae)和房地美(Freddie Mac)能够更好地执行他们的职责,谁可以反对美国人民的住房梦想呢?但是,这是典型的“好心办错事”。我们让人们过分容易地获得了住房贷款,无论他们有没有支付能力。
勿庸置疑,世界各地的人们都希望免费获得财富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公共产品很难得到很好的维护,而私人财产却得到了有效的运用。乔治·索罗斯(George Soros)说,苏联之所以解体,正是因为它将资本作为政治的一种免费的副产品。这也就是我们正在做的事情——针对金融业的7000亿美元的问题资产纾困方案(Troubled Assets Relief Program, TARP)。
我们的国家是建立在法治、私有财产权和市场解决方案上的,任何商业性的损失不能拿纳税人的钱去弥补,只能让投资者自负盈亏。
问:你对资本充足率这种监管手段的看法如何?
答:首先让我们搞清楚基本概念:资本充足率要求的目的是什么?除了资本金以外,你是拿别人的金钱投资。那么,为什么我们需要资本?
问:为了保护客户?
答:不,是为了交易的清算。如果市场状况不好的话,那么我们有资本可以缓冲,使我们与其他各方的交易可以进行,很少或者根本不需要中断。雷曼(Lehman)破产究其根本是交易对手风险——Lehman再也无法对交易进行清算。资本规则有财务和操作两方面的要求,财务要求是清算的概念,公司必须要能够支付不断产生的所有债务和控制财务杠杆;而操作方面,是公司能够结算所有交易。
投资者保护是个筐,但是我们不能什么都往里面塞。客户的信任是基于保证、确保和肯定有足够的资本缓冲,以清算所有交易。
问:麦道夫的例子令人深思,因为他几乎欺骗了所有的投资者。现在人们开始抱怨曾经拥有的自由——自主投资没有被监管的资产类别,因为他们被欺骗了是吗?
答:监管能够给予你什么?监管条例其实就是限制人们自由活动的空间。如果监管条例符合最佳商业实践规则,那么就会使市场更加公平公正,更具流动性、透明度和效率。但是,如果这些规定不属于最佳做法,那么它们就会沦为商业检查,促使商业人士钻法律的空子。
监管的本质是一种消极意义上的税收——“除了……你不得做……”每个市场参与者都试图建立一个“除了……”清单,以获得竞争优势。监管机构竭尽所能,试图采用一刀切的监管制度来管理本质不同的市场,就像试图写一本在美国和英国都适用的汽车驾驶手册一样,即使大西洋两岸的这两个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迥然不同。
试图通过书面的法律指导最佳的商业实践,我们正在使得守法成本逐步成为企业的固定经营成本,最终这可能导致金融市场的效率变得更加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