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高达771亿元的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案,5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指控,2006年8月,卢樱、吴洪跃等7名被告人分别伙同郭家强(另行处理)在北京先后成立伦亚领先(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凯斯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未经中国证监会等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伦亚领先公司、凯斯顿公司名义,通过非法网络平台,招揽社会公众客户进行所谓“伦敦金”等标准化合约的交易,并在交易中采取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和双向交易、对冲交易等交易机制,非法从事黄金期货等交易行为,黄金交易保证金放大倍数约为50倍。两家公司在短短两年时间内,共吸纳客户达1000余人,净收取客户保证金7900余万元,仅交易手续费和仓息就获利高达人民币3700余万元,造成客户平仓损失高达3600余万元。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