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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负责人:勿以炒新眼光看待股指期货
发布时间:2023-10-11 21:14:55| 浏览次数:

每当我国证券市场有新股上市,经常会出现被投资者“爆炒”的现象,“逢新必炒”成为一些投资者盲信的教条。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希望投资者理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不要以“炒新”、“抢筹”的眼光看待股指期货。

该负责人表示,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对投资者来说是两个不同性质的市场。股票市场从长期来看是一个可以获得正回报的市场,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主要是为了分享上市公司的收益和成长,这个过程是长期的、持续的,因此股票市场需要长期投资理念。而期货市场是管理风险的市场,其功能是通过期货交易将风险切割并转移到愿意承担风险的投资者身上,从短期和长期来看,它都不会创造直接价值。因此,股指期货不是一个一般意义上的投资市场,不存在股票市场所谓的“炒新”和“抢筹”。

股指期货是适应股票现货市场机构投资者的需要而产生的,并不适合普通投资者广泛参与。世界各国监管部门都对中介机构开发客户以及大众投资者参与这个市场提出较高的要求。近年来,美国次贷危机及香港雷曼迷你债券等重大风险事件再次启示我们,任何金融创新都必须处理好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认知能力相适应的关系,妥善做好相关制度安排,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投资者。

该负责人强调,中国证监会当前制定和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希望投资者能够准确和深刻认识股指期货的特性,特别是风险特征,区分与股票交易的差别,全面、客观评估股指期货的风险和自身承受能力,理性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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