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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淘汰落後产能力度 深化能源价格改革
发布时间:2023-10-11 20:37:07| 浏览次数:

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去年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能耗强度下降趋势减缓甚至由降转升.要加大淘汰落後产能力度,并深化能源价格改革.

新华社报导,周三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称,"十一五"(2006-2010年)前四年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但与"十一五"降低20%左右目标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去年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能耗强度下降趋势减缓甚至由降转升,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

会议强调,2010年要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後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

对未完成淘汰落後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项目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不予批准新增用地,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国务院此前发布的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後产能的通知称,2010年底前将淘汰小火电机组5,000万千瓦以上;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煤矿8,000处,淘汰产能2亿吨.

会议并指出,要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加强用能管理.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取消一些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行的电价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高差别电价.

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不再审批、核准、备案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落实限制"两高"(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出口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同时,要抓好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今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2010年公共机构能耗指标比去年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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