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27日讯,郑州商品交易所日前发布了《关于动力煤
期货合约及细则征求意见的通告》,动力煤期货合约草案得以亮相,其中对于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的设计,引发了市场人士的热烈讨论。
《郑州商品交易所动力煤期货合约(草案)》显示,合约的基准交割品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 5500 千卡/千克,干燥基全硫≤1%,全水≤20%的动力煤。交易单位为20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0.2元/吨,一手动力煤合约价值在11万元左右,资金门槛约8000元。
据了解,动力煤期货草案设计初期,最小变动价位为0.2元/吨,但随后又调整为0.5元/吨,此次又再度改回0.2元/吨。有市场人士认为,与价格在1200元左右但变动价位为1元/吨的“亲戚”焦煤相比较, 价格在550元左右的动力煤设置0.2元的变动价位似乎显得有点小了,可能会使得动力煤的吸引力不如焦煤、焦炭,成交不够活跃。
对于这一变化,郑商所表示,之所以将报价单位设为0.2元/吨,首先,波动空间较大时,有利于提高价格发现的连续性和交易频率,有利于增加市场流动性;其次,这一设计借鉴了焦炭、焦煤、甲醇等其他品种的设计经验;第三,在征求会员公司意见时,认为以0.2元/吨作为最小变动价位,能够降低交易风险,更有利于吸引投资者参与并促进动力煤期货市场稳健运行。
上海中期期货分析师蒋海辉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动力煤最小变动价位设为0.2元/吨,按照4%的涨停算,要100多跳才能涨停,投机资金就会更倾向于焦煤焦炭这样的品种。
“但是我觉得,焦煤、焦炭这两个品种投机气氛太重,真正产业客户参与的太少。再回过头看螺纹,虽然按照4%的涨停来看,一个涨停也要100跳以上,但产业和投机的参与度都较高。交易所应该是希望动力煤能做成一个类似螺纹这样产业和投机(客户)都参与的品种,一个能为实体企业规避风险的好品种,而不是一个投机性太强的品种。”蒋海辉说。
光大期货分析师唐嘉宾则用数学计算的方式作了进一步说明。他指出,焦炭价格约1600元/吨,100吨每手,因此1手价值为160000元,波动一下是100元,那么100/160000=0.000625;焦煤价格约1200元/吨,60吨每手,因此1手价值为72000元,波动一下是60元,那么60/72000=0.00083;动力煤价格以550元计算,200吨每手,1手价值为110000元,以0.2元/吨的变动价位计算,波动一下是40元,那么40/110000=0.00036;而如果换成0.5元/吨的变动,波动一下就是100元,100/110000=0.0009。
根据计算结果,唐嘉宾说,相对而言,0.2元/吨的最小变动价位会让价格波动更平滑些,而0.5元/吨则让价格变动更剧烈一些。如果交易所旨在让市场平稳,取0.2元/吨会更稳妥些。
而对于基准交割品设定为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5000千卡/千克还是5500千卡/千克的问题,郑商所在设计时也进行了一番斟酌。起初,交易所选择了5000千卡/千克的动力煤,主要是因为其现货流通规模较大,占到北方港口的近一半,此外也符合电力企业的主流消费习惯。
但最终郑商所还是确定以5500千卡/千克的动力煤作为标的物,为能与现货市场定价惯例保持一致,使得期货价格具有更大的波动空间和波动次数,也符合国家鼓励优质动力煤长途运输的导向。而且,在煤价下行的环境下,高热值煤的生产量占比亦会有所上升。
此外,郑商所在研究过程中也就交易单位为100吨/手及其他方案进行过论证。经综合比较,认为以200 吨/手为交易单位较为合适,更符合动力煤期货贴近现货市场、保证适度流动性、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的原则,也综合考虑到动力煤现货企业资金实力、现有
期货品种交易单位设计等因素。
2013年8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动力煤期货合约交易。2012年10月,动力煤合约获准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