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起草的《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
期货公司可参与股票期权及部分证券现货的经纪业务。数家期货公司人士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期货公司对股票期权试点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的通知,拟对期货公司参与股票期权业务的意向进行摸底。
据了解,通知要求期货公司对参与股票期权意愿、业务开展设想(含参与方式,拟以IB方式还是以直接参与方式)、组织架构安排、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进行相关介绍。
上述人士均表示,公司偏向于通过IB的方式进行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因为直接参与方式要求期货公司建立额外的技术系统对接不同的后台,技术和资金的投入非常大,而IB模式相对简单,但面临潜在的客户流失风险也令人担忧。
此前大智慧通讯社已报道,上交所下发《期货公司直接参与股票期权业务方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参与股票期权的期货公司资质要求是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和标的证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上交所组织的测试,且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已成立风险管理子公司且风险管理子公司已开展相关业务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