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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20 21:23:04| 浏览次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6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应是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应不低于100万元。募集机构在完成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后,应给予投资者不少于一天的投资冷静期,期满后方可签署私募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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