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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同意八省区开展电改试点
发布时间:2023-09-20 18:53:22| 浏览次数: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昨日消息,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陕西省、安徽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国家发改委要求,在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加快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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