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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公募基金FOF指引
发布时间:2023-09-20 18:43:17| 浏览次数: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3日表示,近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下称《指引》)。指引对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资产投资比例、份额净值披露以及风险揭示等作出要求和规定。

为规范基金中基金的运作,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指引》主要有如下安排:一是要求基金中基金应当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且需遵循组合投资原则。二是规定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以及销售费双重收费。三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中基金所投资基金披露净值的次日,及时披露基金中基金份额净值。四是要求基金中基金在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中设立专门章节,披露所持有基金的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五是规定基金中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独立部门、配备专门人员,且基金中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经理。六是明确基金中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相关职责,强化主体责任。

邓舸说,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指引》以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支持行业推出基金中基金,同时将加强业务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中基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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