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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关于调整棕榈油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21:44:18|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4月12日结算时起,对相关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棕榈油、乙二醇、苯乙烯和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豆粕、豆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玉米淀粉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5%,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6%;其他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表:调整前后相关期货合约风控参数对比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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