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1-2455-7841

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市场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资讯期货资讯
大商所调整焦炭期货部分指定厂库存货地点
发布时间:2023-09-12 02:37:51| 浏览次数:

1月15日,大商所发布通知,调整焦炭部分指定厂库存货地点和标准仓单最大量,相关调整事项自2021年2月1日起生效。

根据通知,山西孝义市鹏飞实业有限公司焦炭指定厂库存货地点从日照港调整为公司生产所在地;调整后为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为-170元/吨;标准仓单最大量从30000吨调整为45000吨,日发货速度从2000吨调整为3000吨。

另外,山西阳光焦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炭指定厂库存货地点从连云港调整为公司生产所在地;调整后为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为-170元/吨;标准仓单最大量从30000吨调整为45000吨,日发货速度从2000吨调整为3000吨。河北华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焦炭指定厂库存货地点从日照港调整为公司生产所在地;调整后为非基准库,与基准库升贴水为-100元/吨;标准仓单最大量从30000吨调整为45000吨,日发货速度从2000吨调整为3000吨。

 
 
 上一篇:郑商所调整部分期货合约手续费
 下一篇:进一步加大期市监管规范清理整合力度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服务

*

*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