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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能源10月18日起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发布时间:2023-09-12 00:08:27| 浏览次数:

9月16日,上期所子公司上期能源发布通知,明确自2021年10月18日起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根据通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手续费率为年化0.05%,以每日结算后国债的折后金额为基数计费,按月收取。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会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14:30前提交申请。

市场人士表示,上期能源引入国债作为保证金,有助于降低投资者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市场运行质量,同时还有助于吸引持有国债现券的机构投资者积极入市,激发市场活力,在优化投资者结构、深化对外开放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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