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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连发10条行政处罚信息,10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
发布时间:2023-08-25 01:02:14| 浏览次数:

11月11日晚间,证监会官网公布了10条行政处罚信息,招商证券、国泰君安、民生证券等5家券商约有10名相关责任人或保代,因投行业务内控不完善、或在相关保荐项目中未勤勉尽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或监管谈话等措施。其中招商证券两项目被“点名”,分别是珠海冠宇IPO项目、大连港营口港重组项目。

证监会指出,经查,招商证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存在对外报送的文件大幅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的情况,个别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

招商证券保代王大为、李明泽遭监管谈话,事发上述大连港项目。证监会指出,其担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财务顾问主办人过程中,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反馈意见回复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与此同时,王大为与另一名招商证券保代刘宗坤,因珠海冠宇科创板IPO项目被罚。证监会指出,两人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修改已通过公司内核程序的招股说明书后,未重新履行内核程序即对外报送

据了解,被采取监管谈话的是招商证券3名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的是华安证券和招商证券,国泰君安3名时任业务负责人及民生证券3名时任业务负责人,联储证券时任分管投行业务高管。被责令改正的是,国泰君安联储证券和民生证券。

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5家券商分别是招商证券、国泰君安、民生证券、联储证券和华安证券,均存在投行类业务内控不完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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