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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满足改善型住房刚需,购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发布时间:2024-04-09 21:22:55| 浏览次数:
3月22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 关于暂停提交个人住房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进一步满足改善型住房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发文之日起,购房人在中山市购买商品房无须提供个人住房证明。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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