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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创服务:与融创中国租赁物业价值的年度上限修订为每年2亿元
发布时间:2024-02-27 03:34:36| 浏览次数:
2月2日,融创服务(01516.HK)披露了关于修订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的持续关联交易。 公告显示,由于预期将从融创集团租赁更多物业以获取收益,公司与融创中国订立了补充协议以修订租赁物业价值的年度上限。 根据公告内容,截至2026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内,租金支出维持不变,每年为人民币1200万元,而租赁物业价值的年度上限则修订为每年人民币2亿元。 融创服务称,此次修订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计划、中国物业租赁市场租金水平及未来上涨幅度,以及公司拟将从融创集团租赁的物业用于资产运营管理的计划。除了修订租赁物业价值的年度上限外,新物业租赁框架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将保持不变。 根据补充协议,公司应付的租金包括固定租金和浮动租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短期租赁的固定租金和与物业资产运营管理收入有关的浮动租金将确认为收益性支出;长期租赁的固定租金将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用于资产运营管理的租赁的固定租金将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融创服务表示,集团租赁融创集团的物业(包括房屋及停车位),除了为满足员工日常办公及正常业务经营需要,拟利用公司积累的客户资源与销售渠道,租赁更多的物业用于资产运营管理以获取收益。另外,双方同意优先以融创集团应付集团而未付的款项冲抵集团应付的租金,可令集团得以收回融创集团到期应付的部分应收款项,有利于化解集团应收账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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