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55-23481251

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市场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资讯期货政策
大商所:关于调整棕榈油、液化石油气和焦煤期货合约交易限额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10:53:28| 浏览次数: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5月22日交易时(即5月19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棕榈油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在液化石油气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0手;在焦煤期货各月份合约上的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1,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

套期保值和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3年5月18日

 
 
 上一篇:中金所2017年1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下一篇:郑商所:关于调整甲醇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服务

*

*

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