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755-23481251

为您提供专业、快速、全面的市场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市场资讯证券资讯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被罚没超1734万: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发布时间:2024-01-12 15:41:43| 浏览次数:
浙商银行(601916.SH)上海分行被罚没合计17345002.08元,同时有13名责任人被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12月29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下称“罚单”)显示,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罚没合计17345002.08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为12月28日。 同时,有13名责任人领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时间均为12月28日。 具体来看: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顾清良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终身,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刘德生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风险监控官兼副行长周步飞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财富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兼财富管理中心跨境零售部总经理、小企业业务一部总经理林飞被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跨境零售部、小企业业务一部客户经理韩凌伟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总经理、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总经理、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宋强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总经理林绍阳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审批人员陶解语被警告,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跨境零售部、小企业业务一部客户经理顾叶伟被警告,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审批人员薛颖被警告,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审批人员辜小亮被警告,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信贷中心经办吴詹被警告,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时任浙商银行上海分行小企业与个银风险控制部、小企业与个银评审部审批人员胥健超被警告,对浙商银行上海分行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负有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顾清良已于2020年落马。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显示,顾清良犯受贿罪,累计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币1242万多元,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浙商银行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度,该行实现营业收入496.9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127.53亿元。截至2023年9月,浙商银行资产总额29568.81亿元,集团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28%,一级资本充足率9.62%,资本充足率11.83%,不良贷款率1.45%。
 
 
 上一篇:观察|全球最大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在火电大省的绿色棋局
 下一篇:上交所进一步优化退市风险公司披露规则,针对性强化退市风险揭示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我们更好的服务

*

*

咨询在线客服